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
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
今日(2月3日)发布
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
第14个指导“三农”工作的
中央一号文件
全文围绕六个方面展开
带你三分钟速览重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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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
稳定发展粮油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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粮食产量稳定在1.4万亿斤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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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产量产能、生产生态、增产增收一起抓,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,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,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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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,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,促进适销对路、优质优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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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固提升大豆产能,做好产销衔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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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展油菜、花生、油茶等生产空间,扩大油料多元化供给。
促进“菜篮子”产业提质增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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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,巩固肉牛、奶牛产业纾困成果,促进供求平衡、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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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措并举促进乳制品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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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发展青贮玉米、苜蓿等饲草料生产,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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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,稳定发展蔬菜生产,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,积极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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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,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。
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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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守耕地红线,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,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,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,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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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,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,严防“大棚房”等问题反弹回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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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,稳妥有序做好耕地“非粮化”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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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完善立项、建设、验收和管护机制,强化资金监管,加大土壤改良和地力提升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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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管理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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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新一轮黑土地保护工程,扎实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和酸化耕地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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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,稳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区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。
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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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,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,培育壮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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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,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,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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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快高端智能、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,加强林草机械装备研发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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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,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,拓展无人机、物联网、机器人等应用场景,加快农业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创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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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,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,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。
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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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,加强气象、水文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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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大江大河控制性枢纽、堤防达标提标和蓄滞洪区建设,强化病险水库、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,加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、中小河流和平原涝区治理,提升山洪沟风险管控与防洪治理能力,做好灾毁设施恢复重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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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农田排涝设施建设,健全救灾机具配置和应急调用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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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,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。
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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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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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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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。
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
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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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,稳步提升“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,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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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,保持财政投入、金融支持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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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开发式帮扶,增强内生动力,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,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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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,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。
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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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,规范标准调整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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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,健全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,确保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帮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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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监测识别,规范收支核算口径,加强数据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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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精准帮扶和动态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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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评估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自我发展能力,符合退出条件的有序退出帮扶,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继续实施帮扶。
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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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、升级、盘活、调整,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帮扶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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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,在省级保持基本稳定,县级可实行差别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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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,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经营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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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,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,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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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就业帮扶,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,用好就业帮扶车间、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渠道。
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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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别确定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,完善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,健全发展状況统计监测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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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开展医疗、教育干部人才“组团式”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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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,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机制。
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
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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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,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,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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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确定稻谷、小麦最低收购价,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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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、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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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,推进优机优补,加强全链条常态化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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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稻谷、小麦、玉米、大豆保险保障,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,提高保险理赔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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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货款贴息试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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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导农业企业在粮食主产区统筹布局加工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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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,支持粮食主产区补充财力、发展粮食产业。
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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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发展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,开发农业多种功能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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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种养,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,培育农业精品品牌,促进全产业链开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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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,推动电商平台下沉赋能,加强产地预冷、仓储保鲜、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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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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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农文旅融合,发展“小而美”文旅业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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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发展林草产业,培育壮大林下经济、森林康养等业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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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茧丝绸产业区域布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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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,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,推动兴业、强县、富民一体发展。
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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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,促进培训项目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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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,加强大龄农民工关爱帮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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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,加大欠薪整治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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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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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、建设领域和劳务报酬发放规模,鼓励采用灵活发包方式由农村基层自主实施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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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。
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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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育丰收市集、非遗工坊、休闲露营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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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县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,促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商贸流通降本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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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能源汽车、智能家电、绿色建材下乡,健全农村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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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。
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
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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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优化村镇布局,提高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,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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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有序、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,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、公共服务便利度、人居环境舒适度,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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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耕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、生态有改善前提下,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,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,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。
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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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,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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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,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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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、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,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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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,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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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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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,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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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,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。
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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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,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,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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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,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,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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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,推进县级医院和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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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,合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、配备、使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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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,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,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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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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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居家养老为基础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助餐服务、日间照料、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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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干部包联、志愿服务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,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、残疾人、精神障碍人员等的探访关爱,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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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、垃圾围村等问题,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,改善村容村貌,建设美丽乡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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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,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,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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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,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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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,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、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,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和海水养殖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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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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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定做好长江十年禁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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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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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“三北”工程建设。
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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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“文艺赋美乡村”,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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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,加强乡村文物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,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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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,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村规民约引导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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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整治农村高额彩礼,加强省际毗邻地区联动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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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农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,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规范管理。
建设平安法治乡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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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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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,坚决遏制“村霸”、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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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打击农村黄赌毒、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人身权利、电信网络诈骗、非法金融活动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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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做好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,防范化解道路交通、有限空间、燃气、消防、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,加强溺水等涉险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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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
强化体制机制创新
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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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,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,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、顺利延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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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,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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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,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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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严控新增村级债务。
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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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,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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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,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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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,加强租赁合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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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,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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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。
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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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足用好专项债、超长期特别国债,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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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货款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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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、续贷支持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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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,严肃查处弄虚作假、优亲厚友、“雁过拔毛”、挤占挪用等问题。
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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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转移支付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,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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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,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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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,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。
- 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。
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
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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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,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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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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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“三农”干部教育培训力度,提升各级党政干部抓“三农”工作本领。
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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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,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,优化村“两委”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,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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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,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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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,做好后备力量培养储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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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,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渠道。
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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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,用好乡镇(街道)履行职责事项清单,完善村(社区)工作事项准入制度,加强“一表通”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,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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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落实“四下基层”制度,从农村实际出发,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避免政策执行“一刀切”、层层加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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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,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